办事指南

全省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实施方案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7-11-18 17:29:52 | 阅读: 278

一、任务及对象1、扶持从事艺术品装饰品工艺品加工、摄影服务、广告设计、自媒体运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其他类设计等行业的残疾人文化实体。2、扶持残疾人开办的网店或为网民提供网络服务的残疾人。二、扶持标准及资金来源(一)扶持标准1、残疾人文化实体。残疾人文化实体,一次性1万元补贴。安置其他残疾人就业的,每安置一人增加2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残疾人开办网店或提供网络服务。残疾人本人开店(未安置其他残疾人就业),一次性补贴5000元。安置其他残疾人就业的,安置1-3人(含3人),补贴8000元;安

一、任务及对象

1、扶持从事艺术品装饰品工艺品加工、摄影服务、广告设计、自媒体运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其他类设计等行业的残疾人文化实体。

2、扶持残疾人开办的网店或为网民提供网络服务的残疾人。

二、扶持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扶持标准

1、残疾人文化实体。残疾人文化实体,一次性1万元补贴。安置其他残疾人就业的,每安置一人增加2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残疾人开办网店或提供网络服务。残疾人本人开店(未安置其他残疾人就业),一次性补贴5000元。安置其他残疾人就业的,安置1-3人(含3人),补贴8000元;安置3-5人(含5人),补贴1万元;安置5人以上,补贴1.5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共计投入1000万元。其中文化实体扶持200万元,开办网店扶持800万元。各地可自筹资金,扩大扶持覆盖面。

三、申报审批

(一)申报条件。

1、申请扶持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有创业计划的残疾人,必须是具有本省户籍,并办理了第二代残疾人证,且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

2、申请扶持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必须是在本省行政区区划内注册,实体创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日期必须在2014年1月1日之后。

3、申请扶持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4、申请扶持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若安置有残疾人,劳动合同或雇佣协议必须是1年以上。

5、申请扶持的有创业计划的残疾人,必须有创业计划书及物业或业主提供的意向证明,对参加过省级电子商务培训的残疾人开办的网店,要列为重点扶持对象。

(二)申报程序。由有受助需求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有创业计划的残疾人向所在县(区、市)级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受助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拟创业残疾人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

1、营业执照及法人残疾人证复印件;若安置有残疾人,需同时提供残疾人职工残疾人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或雇佣协议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情况说明材料,企业提供1个季度经营流水帐。

有创业计划的残疾人提供:创业计划书及物业或业主提供的意向证明材料。

(三)审批程序。

1、由县(区、市)级残联按照扶持条件,对提出申请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初审(初审包括:原件与复印件比对,现场查看),初审合格后报市级残联。

2、市(州)级残联对所辖县(区、市)上报的扶持对象资料进行审核,同时进行实地考察后,将确定的补贴对象及相关材料报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备案,以便检查考核。

四、扶持任务及资金拨付

省上将任务指标和补贴资金统一下达至各市(州)。由各市(州)残联组织所辖县(区、市)残联开展项目的审核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省级残联负责制定方案、监管项目实施,并提出扶持任务计划,报省财政厅同意后下达扶持资金。市级残联负责对所辖县区市级残联上报的扶持对象进行审核审批,并上报相关材料和项目执行报告。县级残联负责对扶持对象的筛选、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

(二)严格时限要求。5月10日之前,扶持对象向县(区、市)残联提交材料;6月10日之前,各县(区、市)残联向市(州)残联汇总上报初审情况;6月24日之前,各市(州)残联完成审核审批;8月底之前,各市州向省残联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三)及时建档立库。县(市区)级残联要建立扶持残疾人项目的实名制档案,对已经扶持的要及时入档,并及时录入中国残联《全国残疾人就业实名制统计系统》数据库。对符合扶持条件,但当年未扶持的对象,建立备选档案,将其资料及时入档备案,列入下年扶持计划,进行跟踪扶持。

(四)认真总结工作。市县级残联完成年度任务后,要对本地项目实施进行总结,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下年度项目顺利实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于12月10日前,市级残联将本地项目总结及受助花名册上报省残联。

(五)严格检查评估。省残联将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结合年终考核,重点围绕就业实名制统计情况、扶持资金发放情况、就业稳定性及质量等方面内容,对各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任务完成好的地区,在次年增加补助资金,对工作开展不力、扶持效果不佳、资金配套管理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减少次年资金安排。

 

附件:1、受助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创业残疾人申报表

      2、全省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分配表(略)   

 

附件

受助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创业残疾人申报表


工商注册名称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人或经营者姓名
电话
法人或经营者残疾人证号
安置残疾人数
经营范围
县(市、区)
残联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残联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所属行业填写:文化产业、盲人按摩和电商经营三选一。

      2、法人或经营者选项中,企业填写法人,个体工商户填写经营者。

      3、拟创业残疾人不填写涉及营业执照的相关内容。